编者按:
蒸湘之畔,新风正劲。2025年10月28日,衡阳市成功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份沉甸甸的“国字号”荣誉,不仅是对雁城持续深化法治建设的肯定,更是对衡阳在行政执法领域锐意实践、系统推进的生动诠释。
近年来,衡阳市司法局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职能,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大力整治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同时,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示范之誉,既是荣光,更是责任。为全面展现衡阳市在规范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质效方面的创新路径与实践成果,湖南法治报自今日起推出“行政执法的衡阳实践”系列报道。敬请垂注。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尹俊杰 曾情国)“以前下去检查,心里有时会打鼓,标准把握不准,怕企业有意见。现在好了,检查清单就是‘说明书’,该查什么、怎么查,一清二楚,我们执法有据,企业也心服口服。”耒阳市某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名负责人的这番话,道出了衡阳市在法治政府建设征程中,以“清单化管理”撬动行政执法效能提升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衡阳市围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免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以及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完善与公示进行不懈探索,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直达基层、温润民心。
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如何避免“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关键在于为裁量权装上“刻度尺”。
图:湖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集中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事项清单和检查计划
衡阳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细化,结合衡阳实际,将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具体标准逐一对应,形成了覆盖各执法领域、清晰明确的裁量权基准。
“比如,对某一常见的市场违规行为,我们根据其违法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等,划分了‘轻微’‘一般’‘严重’等不同阶次,并对应不同的罚款金额或处罚种类。执法人员只需‘对号入座’,就能找到相应标准,有效压缩了‘人情案’‘关系案’的空间。”衡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图:衡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相关公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衡阳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官方网站及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全面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有哪些执法权力?由哪个部门行使?这些问题,在衡阳有清晰的答案。该市编制并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将分散在各执法部门的职权事项进行集中梳理、归类和一目了然的公示,各行政执法机关事项目录在省一体化平台的公示数量位居全省前列。
这份“权力说明书”,不仅方便执法人员明晰自身职责,防止越位、缺位,更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企业和群众想了解某个领域的执法事项,只需查询目录,便能知晓主管机关、执法依据和内容,有效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办事难、投诉无门等问题。
基层执法,直面企业和群众,其规范化水平直接影响政府形象和营商环境。针对乡镇(街道)层面长期存在的涉企检查标准不一、依据不清、随意性大等顽疾,衡阳市司法局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调研,精准“把脉”基层需求,系统梳理与乡镇(街道)涉企检查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反复论证和科学编排,今年3月20日,衡阳在全省率先公布《乡镇(街道)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通用版)》。
这份清单涵盖安全生产、环境资源保护、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企业监管等5大领域36项检查事项,明确每个事项的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检查内容、方式及频次等核心要素。全市12个县市区据此迅速制定并公布了贴合本地实际的个性化清单。
法治的刚性不可或缺,但适度的柔性更能体现治理智慧。衡阳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大力推行免罚事项清单制度。
“对于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而言,初次、轻微的无心之失,若能获得改正机会,远比一纸罚单更能激发活力。”衡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深有感触。该市制定的免罚事项清单,主要针对那些非主观故意、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公示“免予、从轻和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007项,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这份清单既明确了法律边界,也给予了必要的容错空间,引导市场主体自觉纠错、守法经营,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如同给企业经营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如今在衡阳,“清单之外无检查”从承诺走向现实,为企业经营构筑起清晰稳定的法治预期。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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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